资料图 中新社记者 贾天勇 摄
1、2023年春运期间有多少人次出行?
春运工作专班副组长、交通运输部副部长徐成光在发布会上介绍,今年春运从1月7日开始,到2月15日结束,一共40天。初步分析研判,春运期间客流总量约为20.95亿人次,比去年同期增长99.5%,恢复到2019年同期的70.3%。
从客流构成看,预计探亲流约占春运客流的55%,务工流约占24%,旅游和商旅出行分别约占10%。
2、2023年春运有哪些特点?
徐成光表示,与往年相比,今年春运人流高峰与疫情高峰叠加,是近年来不确定性最多、情况最为复杂、困难挑战最大的一次春运。
综合来看,具有“三大一多”的特点:一是客流大幅增长,二是货运需求大幅增加,三是一线人员感染风险较大,四是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增多。
资料图:长春龙嘉国际机场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吉林机场集团供图3、疫情流行尚未结束,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要注意什么?
徐成光称,考虑到当前疫情流行尚未结束,一些地方还处于疫情流行高峰期,尽管大家回乡过年、探亲访友的愿望较为强烈,我们还是倡导大家根据自身和家庭成员的实际情况,合理安排出行计划,特别是患有基础病的老年朋友以及家中有孕妇、婴幼儿的家庭,要尽量减少出行,以降低自身和家庭成员的旅途感染风险。
对于选择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回乡过年的朋友,要加强自身防护,全程佩戴口罩,注意个人卫生,主动避免带症状出行。
4、如何保障春运运输安全?
春运工作专班办公室副主任、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司长蔡团结在发布会上表示,今年的春运客流物流加速增长,疫情不断发生变化,加上极端恶劣天气等多种因素叠加,运输安全监管面临较大的挑战。
蔡团结称,下一步,将指导各地密切关注客货流量、天气变化以及疫情发展的不同状况,聚焦人、车、路、环境等核心要素,多措并举,指导各地全力抓好落实,全力保障平安春运、安全春运。一是加强设施设备的检查维护;二是严把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关;三是加强运输工具的动态监控;四是加强路网运行安全保障;五是强化值班值守和应急处置。
此外,春运期间,农村地区群众返乡、探亲访友、赶集赶场等出行需求增加,将强化运力保障,加强安全监管,会同有关部门聚焦农村客运途经线路、客运场站、渡口等,加强执法监管。
资料图:合肥新桥机场内的东航飞机 周悦 摄5、客流量增长,民航服务保障做了哪些准备工作?
中国民用航空局总飞行师万向东在发布会上介绍,2023年春运是全面落实疫情防控优化措施,及“乙类乙管”各项措施以来的第一个春运,预计民航客流量将明显增长。
春运期间,全民航日均安排客运航班11000班,为2019年春运期间的73%左右。预计客流量总体将呈现错峰放假开学、错峰返乡返岗、错峰出游出行等特征,春节假期前后和元宵节后仍将出现旅客出行高峰。
民航局积极引导航空公司在筑牢安全底线的前提下,科学合理安排航班计划,确保运力准备充分、资源保障到位。
一是支持春运期间国内航线加班,鼓励航空公司更灵活地调配运力,满足春运期间热点地区、热点航线的旅客出行需求,比如北上广等城市至三亚、海口、成都、重庆等热门航线。
二是要求各机场加强与地方政府春运机构的联系,提前向当地通报夜间抵离航班、旅客量等信息,积极配合做好与城市交通“最后一公里”的顺畅衔接。截至1月5日,在国内定期客运航班计划的基础上,又批复春运期间国内航线加班10313班,其中涉及北上广的航线加班3459班,占国内航线加班总量的33.5%,切实保障热点地区、热点航线旅客出行需要。
在航空服务保障方面, 一是充分考虑市场、天气等主客观因素,进一步优化航班计划编排,切实减少因航班取消和延误给旅客出行带来的不便。
二是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持续做好客流引导,减少旅客聚集,尽可能为旅客提供无接触式服务,并做好一线员工健康检测,和重点场所清洁消毒、通风,降低旅客感染风险,让旅客安心出行。
三是做好机上和地面各环节的服务工作,加强对残疾人、老年人、无成人陪伴儿童等特殊需求旅客的关爱服务,营造文明、温馨、和谐的出行环境。
四是通过采取增加热线线路、服务人员等措施,提升客服电话的接听率,及时处理好旅客的各项服务诉求。
6、民航订票峰值出现在哪几天?哪些航线最火?
万向东称,根据目前掌握的春运期间旅客订票情况,订票峰值出现在1月18日(农历腊月27日)至1月20日(农历腊月29日)。
从订票量来看,北京-三亚、上海-北京、北京-海口、深圳-昆明、深圳-重庆、杭州-昆明、深圳-成都等航线居于前列。
资料图:上海虹桥火车站 赵江炜 摄7、铁路运力是否能够满足今年的春运需求?
国铁集团客运部主任黄欣在发布会上介绍,2023年春运的火车票预售已经从2022年的12月24日开始,从目前的售票情况来看,各方面旅客出行需求都有比较明显的增长,铁路客流也呈现了逐步回暖的态势。
为了安排好春运的能力,铁路部门安排了春运期间客车的开行方案。春运节前,全国铁路高峰日最高可开行旅客列车6077对,客座定员可达904万人;春运节后,高峰日最高可安排开行旅客列车6107对,客座定员可以达到914万人;最大客座能力比2019年春运增长11%,能够较好地满足春运期间旅客出行需求。
8、铁路部门推出了哪些便民举措?
黄欣称,今年春运,国铁集团将更好统筹疫情防控和春运组织,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优化春运的客车开行方案,精准落实好疫情防控措施,在总结以往好的做法的基础上,在乘车、候车、购票等环节,将推出一系列便民利民举措,全力打造平安、有序、温馨春运,努力让旅客体验更加美好。
在运力安排方面,要做到科学精准安排运力。统筹用好去年开通的新线和新站资源,以及新投用的复兴号动车组等先进装备,增强路网整体功能,提升客运能力。按照“充足安排、按需启动,响应快速、应急有备”的原则,科学安排客车开行方案。
在有序出行方面,要为广大旅客营造健康安全的出行环境。要认真落实好疫情防控和安全管理的各项措施,强化车站客流组织,严格控制列车客座率,引导旅客有序分散进站候车,保持安全距离;加强重点处所通风消毒,保持站车良好环境;积极推广无接触式服务,加强旅行健康宣传提示,加强员工健康管理,引导旅客全程佩戴口罩,强化自身健康防护。
在站车服务方面,重点在三个方面推出一些便民利民的措施。一是在提升旅客购票服务体验方面,进一步优化12306系统功能,进一步扩大电子客票应用范围,在到站补票和列车补票业务环节全面实施电子化。二是学生优惠票不再规定乘车时间限制,每学年任意时间可购买4次单程的学生优惠票,方便学生在任何时候使用。三是因铁路责任或不可抗力造成旅客退票,联程车票可一并办理退票,而且免收退票手续费。旅客在办理补票、变更等业务时,不再收取手续费;同时我们扩大非高峰方向票价折扣优惠列车范围。
在旅客出行信息服务方面,将在全国3200余组动车组列车上推行铁路畅行扫码服务,旅客通过扫描座椅扶手上的“铁路畅行码”,可顺畅查询列车正晚点、运行位置、接续车次、交通接驳等出行服务信息,还可以办理餐饮选购、补票升席、查找遗失物品等业务。同时,完善铁路12306消息通知机制,及时向已购票并预留了准确联系方式的旅客,精准推送列车停运和变更信息,方便旅客掌握列车开行动态,以便合理安排行程。
在中转换乘服务方面,安排全国站内便捷换乘的车站由过去80个增至100个,并完善车站服务设备设施与引导标识,提升旅客中转换乘效率,为旅客在春运期间便捷换乘提供方便。
资料图:快递员正在搬运快递。 祝欢 摄9、春运期间快递物流是否畅通?
国家邮政局副局长陈凯在发布会上表示,自去年12月中旬开始,一些城市快递员群体陆续出现了感染的情况,部分分拨中心和营业网点因为减员而无法正常作业,对快件的处理和末端的投递造成了现实影响。
经过前一阶段的不断努力,全国快递员上岗率,已经达到了94.9%,积压件的数量较前期已经出现了大幅削减,快递服务已经有效恢复。特别是今年以来,前5天,全国快递业务量日均数据已经达到了3.7亿件,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了16.7%。
下一步,国家邮政局将继续组织全行业巩固前期的工作成果,夯实行业稳定运行的工作基础,全力做好保通保畅工作,切实保障群众的寄递需求。(完)
网络募捐不能违背公序良俗****** □ 金泽刚 近日,江秋莲与刘暖曦(曾用名:刘鑫)生命权纠纷案在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迎来终审宣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刘暖曦需赔偿江秋莲各项经济损失49.6万元及精神损害抚慰金20万元。从法律上讲,该案已画上了句号,但案结事未了。随后刘暖曦通过微博就赔偿款发起网络募捐,引发很多网友愤慨。目前刘暖曦账号已被禁言。这起事件也引发了公众对网络募捐所涉法律问题的关注。 根据我国慈善法相关规定,慈善募捐,包括面向社会公众的公开募捐和面向特定对象的定向募捐。由于慈善的公益特性,决定了自然人主体并不具备慈善募捐的资格,因此个人在微博就赔偿款进行募捐,呼吁网民进行打赏不属于慈善募捐的范畴。此类行为在性质上可定义为通过网络的个人求助行为。 对于他人发起的求助,社会大众或出于同情、怜悯等缘由而给予其物质帮助,这在性质上归属于民事赠与,对此,法律并未禁止。当然,民事法律行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等基本原则,求助人不得采取欺诈等方式向他人求助,以获得捐款,还应当遵照事先说明的用途使用募捐款项,否则构成民法上的“欺诈”,即诈捐,诈捐是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 与此同时,我国民法典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就此案来说,法院的判决已明确了其中的是非曲直,也尊重了人民群众朴素的公平正义观念。司法判决弘扬的是人间正气,呼唤的是社会良知,热心助人者应该得到补偿和认同,自私冷漠者必须得到批评和惩罚。这不只是司法判决的法理所在,也是社会公序良俗的必然要求。 2021年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裁判文书释法说理的指导意见》中指出,各级人民法院应当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裁判文书释法说理,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理解立法目的和法律原则的重要指引,即司法判决就应彰显公平正义,鞭挞丑恶自私。由此案说开,如果其他案件的当事人也因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中华传统美德的行为,对他人造成伤害而被法院判处承担赔偿责任,但又就赔偿款进行网络募捐,那么这一行为其实就是在向社会公序良俗发起挑战,在向社会主流价值观发起挑战,对此,相关网络平台要严格依据《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关于切实加强网络暴力治理的通知》等相关规定,承担起相应的法律义务和社会责任,对相关当事人的一些偏激言论,乃至后续的网络募捐行为作出必要的限制和监管。 同现实生活中的“讨要”不同,网络属于虚拟空间,在网络上的“求助”不仅求助对象广泛,明显带有社会公共属性,而且便于美化自身角色,从而容易博取同情,进而获利。因此,对网络平台上的求助行为,特别是网络打赏等经济活动的监管亟待加强。对于是否将个人募捐求助纳入慈善法的规制范畴,值得进一步探讨。如果立法条件尚不成熟,亦可考虑在目前的《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中增设关于“网筹型个人求助”的内容,因为完备的社会保障制度和慈善制度在外延上应当包括个人求助制度,个人求助的核心在于个人求助权利得到保障和实现。 无论如何,从目前的法律规定来看,不是什么钱都能在网上“讨要”。网络求助同样应当遵循民事行为的基本准则,而且,网络求助应当留给那些真正需要帮助的人,不能让网络平台为违法担责者博取同情、获取财物提供帮助。 (作者系同济大学法学教授,上海市嘉定区法学会副会长)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