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部门公布内外贸一体化试点地区名单******
新华社北京1月11日电(记者谢希瑶)记者11日从商务部获悉,在地方自愿申报的基础上,经专家评审、向社会公示,商务部等14部门研究确定了内外贸一体化试点地区名单,包括北京市、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含宁波市)、福建省(含厦门市)、湖南省、广东省(含深圳市)、重庆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据了解,《商务部等14部门办公厅(室)关于公布内外贸一体化试点地区名单的通知》已于近日下发。通知要求,试点地区商务主管部门要牵头会同有关单位建立试点工作联系机制,加强组织协调,进一步完善试点工作方案,紧密围绕完善内外贸一体化体制机制、提高内外贸一体化发展能力、优化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环境确定试点目标、试点任务和职责分工,细化配套政策和工作措施,制定时间表、路线图,确保试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计划单列市可结合实际,单独制定试点工作方案并实施。
通知提出,要突出目标导向,聚焦若干重点产业,力争培育一批内外贸一体化经营企业,打造一批内外贸融合发展平台,形成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融合发展的产业集群,建立健全促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体制机制。要突出问题导向,梳理解决一批市场主体在开展内外贸一体化经营中遇到的实际问题。要及时评估总结,形成一批可复制推广的经验和模式,为促进内外贸融合发展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各地区要积极复制推广试点地区成功经验和模式,促进内外贸高效运行、融合发展。
111个药品新增进入中国国家医保药品目录 新准入药品平均降价逾六成******
中新社北京1月18日电 (记者 李纯)据中国国家医疗保障局18日消息,2022年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调整工作已顺利结束,共有111个药品新增进入目录,121个药品谈判或竞价成功,谈判和竞价新准入的药品价格平均降幅达60.1%。
国家医保局当天在北京举行新闻发布会。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副司长黄心宇在会上介绍说,本次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后,新冠治疗药、肿瘤药、慢性病用药、罕见病用药、儿童用药等领域的保障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
据发布会披露的消息,本次调整共有111个药品新增进入目录,3个药品被调出目录。从谈判和竞价情况看,147个目录外药品参与谈判和竞价(含原目录内药品续约谈判),121个药品谈判或竞价成功,总体成功率达82.3%,创历年新高。谈判和竞价新准入的药品,价格平均降幅达60.1%。
本轮调整后,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内药品总数达到2967种,其中西药1586种,中成药1381种;中药饮片未作调整,仍为892种。
黄心宇表示,2022年医保目录调整主要面向5年内上市或修改说明书的药品、新冠感染治疗用药、国家基本药物、罕见病用药等。本次新增药品包括高血压、糖尿病、高血脂、精神病等慢性病用药56种,肿瘤用药23种,抗感染用药17种,罕见病用药7种,新冠治疗用药2种,以及其他领域用药6种。
国家医保局自成立以来,已连续5年开展药品目录调整工作,累计将618个药品新增进入目录范围,同时将一批疗效不确切、临床易滥用的或被淘汰的药品调出目录,引领药品使用端发生深刻变化。
黄心宇说,5年来,国家医保局坚持“保基本”的功能定位,坚决杜绝天价药进医保,依托中国巨大的市场规模,通过谈判准入等方式,大幅降低新准入目录的药品价格,患者的负担明显减轻,医保基金使用效率显著提高。
他还指出,在很多治疗领域,中国的药品价格由原来的“高地”成为全球的“洼地”,中国药品价格首次成为发达国家药品定价的参考。2018年至2022年,谈判药品的平均降幅分别为56.7%、60.7%、50.6%、61.7%、60.1%,进口药品基本都给出了全球最低价。(完)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